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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案释法—容留他人吸毒罪
时间:2024-06-24 15:00: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容留他人吸食“上头电子烟”,

这样“好客”要不得!

众所周知,毒品是社会公害

人人应避而远之,

但只要不制毒、不贩毒,

就不会牵涉毒品犯罪吗?

当然不是!

容留他人吸毒也可能构成犯罪!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的一天,江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庐山市某酒店开房,后多次容留其朋友李某、方某等人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江某的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以江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该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检察官提示

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不是烟,而是一种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在医学上主要用作麻醉药品,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以烟粉、烟油等形式伪装成新型电子烟销售牟利。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幸福,广大市民务必要增强分辨能力,认清新型毒品,切勿被“上头电子烟”所迷惑。此外,朋友之间即便关系再好、交情再深,切勿碍于情面,对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帮助,别让“好客”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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