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理论
【检护民生】检爱同行,法护未来,以检察履职促进未成人权益保护
时间:2024-04-16 09:35: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鸟儿迷途

但知返

及时帮助迷途的鸟儿重返

找到正确的方向

是我们出发的初衷

未成年人检察

就是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始终拥有重新出发的勇气和机会

基本案情

202368,张某某、汤某某及阮某某伙同他人到余干县某超市实施盗窃,几人在店内共盗得现金7000余元以及20余条香烟,随后在南昌将盗得的香烟出售获利5000余元。

2023613日凌晨,汤某某、阮某某到庐山市秀峰大道某渔具店盗窃财物,折合200余元,当天张某某、汤某某、阮某某至秀峰大道某食品店,先后两次在该食品店内盗得450条香烟,随后在南昌将盗得的部分香烟售出获利9800元。经查,3人盗窃上述店铺总计获得3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自述

讲述人:刘晓丽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我们审查全案事实,认定无足够证据证明汤某某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已对汤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张某某、阮某某盗窃数额较大,达到了盗窃罪入罪标准,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两人均为未成年人,初中未毕业便辍学步入社会,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个重要原因是父母监护缺位和管教不当。针对该情况,我们向两人父母制发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监护令。为让人继续完成学业,矫正其不良习惯,我们至庐山市政法委、庐山市教体局为人申请九江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入校学习同时决定对其确定六个月监督考察期限。

六个月考期满后,我们至专门学校对张某某、阮某某开展考察,并与学校的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两人在校表现优秀,赢得了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根据其综合表现,我们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示

司法保护就像疫苗,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帮助未成年人重回正轨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家庭保护是基石,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仅要担负未成年人的抚养责任,更要关注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引导其遵纪守法和远离不良影响、免受不法侵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犯罪预防 更多>>
·庐山市检察院用“检察蓝”守...
·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主讲校园...
·庐山市检察院开展《民法典》...
·法治进校园——乡村学校普法纪实
·私改电表偷电 庐山市一男子...
队伍建设 更多>>
·庐山市检察院开展“凝心聚力...
·用忠诚守护绿水青山
·庐山市检察院开展“三八”妇...
·解放思想大讨论 全力以赴开新...
·庐山市检察院传达学习市委二...
检察理论 更多>>
·[检护民生] 以案释法—非法狩...
·“不分手的恋爱”,刑吗?
·【检护民生】检爱同行,法护...
·履行“内部承包协议”期间多...
·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机关依法...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桃源大道1号

邮编:332800 电话:0792-2668468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