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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高效办理伪造货币案
时间:2023-09-11 10:1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四批以金融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庐山市检察院办理的郭某记、徐某伦等人伪造货币案成功入选。

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发布的最具示范性、指引性、权威性的案例,是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同类案例中精选出来的“样本”,为解决同类案件疑难问题提供重要“参照”,成为司法办案的依据。

该案是一起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网络实施的伪造货币案。印制伪币的防伪纸代理商郭某记、徐某伦通过网络销售防伪纸,并同步向山东、山西、贵州、河北、福建等地犯罪嫌疑人提供制作假币所需设备材料且传授技术涉案金额达一百多万元,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庐山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立足检察职能,引导侦查机关梳理涉及全国多地伪造货币线索,将该案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

经侦查人员奔赴涉案省份调查取证,办案检察官全面、细致、严谨审查全案事实及证据,最终查明了郭某记、徐某伦涉及全国多地伪造货币案件事实,固定了相关证据,认定了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身份。郭某记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徐某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二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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