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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
时间:2020-11-17 15:22:00  作者:胡亮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3日上午,由庐山市检察院提起的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庐山市法院公开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晋忠率领办案组出庭,该市法院院长田中松担任审判长,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观摩了庭审。

                                     

 

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李某某等四人在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蚌湖区域内使用投毒的方式,猎杀江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豆雁、灰雁、赤颈鸭等共计31只。该院认为李某某等四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中,检察官通过多媒体出示了相关的证据,章晋忠检察长在发表意见时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绝不仅仅是追究被告的法律责任,根本目的是警醒每个人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拒绝“野味”,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乡土家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该市法院依法当庭判决李某某等四被告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等刑罚,并共同承担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损失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5500元。上述四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赔偿全部损失。

                                     

 

该案的公开审理及当庭宣判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作用,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服务“三大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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