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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12-22 17:24:00  作者:张子安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庐山市委和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下,在市政府支持下,开展检察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行使对犯罪公诉权和批捕权为了保障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市检察院财务部门在院党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指导和支持下,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检察业务争取资金,确保资金在监督下合理使用和开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坚持“收支两条线”准则。认真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财政下达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后,市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组织人员依照编制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算编制。在执行检察财务工作中,我院积极完成市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检察院本级。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人;年末其他人员1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33.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8.29万元,较2019年减少68.71万元,下降34.35%;本年收入合计1095.69万元,较2019年增加239.11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及人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95.6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233.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47.73万元,较2019年增加122.44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检察装备支出增加及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82.26万元,较2019年增加43.97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年末部分项目未完工,未结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96.30万元,占85.58%;项目支出151.42万元,占14.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9.41万元,决算数为104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6.52万元,决算数为80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奖金误放其他科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40万元,决算数为15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主要原因是:中途书记员离职且部分人员调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76万元,决算数为2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9%,主要原因是:中途书记员离职且部分人员调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74万元,决算数为5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1%,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调整公积金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3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40.0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3.84 万元,增长24.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当地奖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8万元,较2019年减少2.94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牢固压缩公用经费,取得一定成效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4万元,较2019年减少36.14万元,下降87.80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奖金放入工资福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0万元,决算数为22.96万元,完成预算的73.59%,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8.66万元,增长60.5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万元,决算数为8.43万元,完成预算的66.3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43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尽力控制接待频次,节约经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9批,累计接待64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8.50万元,决算数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的78.49%,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6.17万元,增长73.8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修理费大幅增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共计7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5.6元,下降5.56 %,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司法救助”、“政法转移支付”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2万元,。其中,对司法救助”、“政法转移支付”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为“良好”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良好。(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13万元,执行数为

14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没有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的情况。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金分配支出,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未发现出现截留、挪用和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等现象。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目标:1、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开展对全县性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工作进行监督;3、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和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和方法开展的检察技术工作以及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4、确定全市检察工作方针,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改进措施和建议:1.针对预算批复,多与财政相关部门沟通汇报预算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3.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评价部门名称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下属单位个数

1

整体支出规模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8398877

8169844

97.27%

(2)其他资金

1260000

126000

100%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8398877

8169844

97.27%

(2)项目支出

1260000

1260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保障干警资金、购置检察设备

均已完成

分解目标自评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及原因分析

管理指标

30

预算编审管理

预算编制管理性

10

10

4

4

预算执行管理

预算完成率

10

8

4

3

节约开支

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结转结余率

10

10

4

4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0

10

4

4

部门预算管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

10

4

4

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

10

4

4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0

10

6

5

加强管理

产出指标

25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195

195

3

3

办结案件数量

189

189

3

3

装备购置数量

80

80

3

3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00%

96.92%

3

3

抗诉意见采纳率

100&

96%

3

3

批捕逮捕人数

96

96

3

3

时效指标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4

4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3

3

效果指标

35

经济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规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

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

10

8

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参与全省共抓打保护攻坚行动,助推绿色崛起

积极参与全省共抓打保护攻坚行动,助推绿色崛起

15

14

狠抓公益诉讼

满意度指标

1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

100%

99%

10

9

努力提高人民幸福感、安全感

总分

100

94

说明:1.预算部门按照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设置三级指标和指标

2.上述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既可以按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填列,也可以依据所有重点任务归纳提炼综合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司法救助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检察院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十三、书记员:书记员是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十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分为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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