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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5-02-10 13:15:4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监督工作。

(十)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1个,包括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依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复的“三定”方案,我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编制人数小计3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3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1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1行政在职人数29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20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4人。在校学生0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249.55

公共安全支出

1,106.7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49.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1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

27.8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40.81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249.55

本年支出合计

1,249.55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


九、上年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249.55

支出总计

1,249.55


二、单位收入总表

[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1

2

3

4

5

2

3

4

5

6

7

8

9


合计

1,249.55


1,249.55

1,249.5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06.71


1,106.71

1,106.71










 04

 检察

1,106.71


1,106.71

1,106.71










  2040401

  行政运行

963.52


963.52

963.52










  2040410

  检察监督

143.19


143.19

143.1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16


74.16

74.16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16


74.16

74.1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96


0.96

0.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0


48.80

48.8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40


24.40

24.4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7.87


27.87

27.87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7.87


27.87

27.8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0.74


20.74

20.7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13


7.13

7.1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81


40.81

40.8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0.81


40.81

40.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81


40.81

40.81











三、单位支出总表

填报单位[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

**

1

2

3


合计

1,249.55

1,209.02

40.5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06.71

1,066.18

40.53

 04

 检察

1,106.71

1,066.18

40.53

  2040401

  行政运行

963.52

963.52


  2040410

  检察监督

143.19

102.66

40.5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16

74.16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16

74.1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96

0.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0

48.8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40

24.4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7.87

27.87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7.87

27.8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0.74

20.7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13

7.1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81

40.8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0.81

40.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81

40.8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

1,249.55

一、本年支出

1,249.55

1,249.5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49.55

公共安全支出

1,106.71

1,106.71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16

74.1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

27.87

27.87





住房保障支出

40.81

40.81













































收入总计

1,249.55

支出总计

1,249.55

1,249.5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1,249.55

1,209.02

40.5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06.71

1,066.18

40.53

 04

 检察

1,106.71

1,066.18

40.53

  2040401

  行政运行

963.52

963.52


  2040410

  检察监督

143.19

102.66

40.5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16

74.16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16

74.1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96

0.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0

48.8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40

24.4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7.87

27.87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7.87

27.8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0.74

20.7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13

7.1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81

40.8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0.81

40.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81

40.8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5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合计


1,209.02

899.26

309.7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35.80

835.80


 30101

 基本工资

130.76

130.76


 30102

 津贴补贴

179.47

179.47


 30103

 奖金

127.82

127.82


 30106

 伙食补助费

28.00

28.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8.80

48.8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4.40

24.4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74

20.7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13

7.1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21

0.21


 30113

 住房公积金

40.81

40.8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7.66

227.6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9.76


259.76

 30201

 办公费

24.00


24.00

 30205

 水费

1.30


1.30

 30206

 电费

13.00


13.00

 30207

 邮电费

10.00


10.00

 30211

 差旅费

15.00


15.00

 30213

 维修(护)费

11.00


11.00

 30215

 会议费

4.00


4.00

 30216

 培训费

4.00


4.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9.00


9.00

 30226

 劳务费

66.00


66.00

 30228

 工会经费

30.00


30.00

 30229

 福利费

2.32


2.3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00


11.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1.14


21.1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8.00


38.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3.46

63.46


 30302

 退休费

57.56

57.56


 30305

 生活补助

4.94

4.94


 30309

 奖励金

0.96

0.96


310

资本性支出

50.00


5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0.00


40.00

 31006

 大型修缮

10.00


10.00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填报单位[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小计

一般公务出国(境)费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

**

1

2

3

4

5

6

7

8

264014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00




9.00

11.00

11.00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26401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无该项数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成本

主管部门及代码

264-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53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本项指标:一是通过司法机关办案,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促进检察机关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办案的装备水平,为业务办案提供应有的支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单位案件办案成本

0.3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受理案件数量

180

全年办结案件数量

180

全年听证次数

10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90%

认罪认罚适用率

90%

时效指标

侦查监督办理期限内办结率

100%

审查起诉办案期限内办结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涉检信访处置率

8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

98%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4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4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4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6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0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9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庐山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4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06.7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6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00.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1.27万元,增长43.6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政府采购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831,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的要求和部署,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初预算共编制了执法成本(年初预算安排40.53万元)1个项目,并严格贯彻落实“花钱必问效”的要求,上述项目均编制了项目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上述项目均属特定目标类项目。

1.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成本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检察院开展办案等工作所需经费。其核心是通过财政部门弥补办案(业务)经费,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业务)力度,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九江、平安九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09]3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照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和九江市财政局的部署和要求,依据有关文件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并据此考核。

5)实施周期:1年,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40.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5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成本

主管部门及代码

264-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53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本项指标:一是通过司法机关办案,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促进检察机关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办案的装备水平,为业务办案提供应有的支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单位案件办案成本

0.3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受理案件数量

180

全年办结案件数量

180

全年听证次数

10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90%

认罪认罚适用率

90%

时效指标

侦查监督办理期限内办结率

100%

审查起诉办案期限内办结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涉检信访处置率

8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

98%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庐山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9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1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1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反映检察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般指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依照法律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述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述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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