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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临时聘用制办公室内勤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8 15:16: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进本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及我院实际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制办公室文秘1名。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职责
    (一)招聘岗位
    临时聘用制办公室文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承担一定工作压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4.年满18周岁-35周岁的女性;
    5.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有接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形式
    合同制
    四、工作地点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五、薪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按庐山市基本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缴纳五险,单位实行双休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实行。单位为聘用人员提供早、中、晚餐。
    六、限制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5.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或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七、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批准录用等程序进行。
    1.从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免冠近照2张,到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李雪雯,电话15870845117)。
    2.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和体检:根据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
    4.对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庐山市检察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1个月,正式聘用后合同一年一签。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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