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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检察院: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时间:2025-04-10 14:50: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认罪认罚成效显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韦明月今年以来,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加大认罪认罚工作力度,适用率稳步提高,由2024年度的87.84%提升至100%。在审查逮捕、起诉时,同步开展认罪认罚告知制度,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

该院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强化与市公安、法院的协调沟通,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完成退赔、退赃、得到被害人谅解等相关手续,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好基础、提高效率。该院办理孙某盗窃案时,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组织孙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孙某家属于侦查阶段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8万元。同时,与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做到值班律师、辩护人全程参与见证,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2024年2月23日,该院受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其车内、酒店房间多次容留周某某等人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经过审查认定,杨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制猥亵罪等3个罪名。审查起诉阶段,杨某未对全部罪名认罪认罚,办案检察官列举相关证据,详细解释3个罪名的构成要件,阐明积极赔偿被害人既是其不容推卸的义务,也是表明其真诚悔罪态度的重要体现。最终,杨某在其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杨某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根据事实变化调整量刑。最终,市法院采纳全部量刑建议,促进案件高质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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